教育机构宣传要以事情告知消费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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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6-30 16:24:00 来源: 神州加盟网  有1523人参与
  • 经营范围:认证教育
  • 门店数量:120家
  • 单店投资额:20~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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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据全球加盟网的小编了解到,为宣传自己的教育机构,一些单位采用派发传单的方式去推广。那些派发传单的人多是培训机构招来的临时人员。一到周末或者中考、高考、艺考等集中考试的时段,这些人的工作就是到各大学校门口大量发放宣传单,培训机构则每天支付他们5优惠到7优惠不等的工资。但是发传单的人对所宣传的班或培训学校是否具有资质,是否具有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等,“一问三不知”。

  教育加盟培训机构应当正当的宣传渠道向消费者发布教学培训信息,并对开设的课程、师资力量、培训资质、经过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真实介绍。目前个别培训机构虚假的宣传误导消费者,相互之间也显现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,这是法律所禁止的。  

  同时,在各类教育班的招生广告上,吸引人的是其推荐的教师均是省、市一些学校的老师,并宣称具有多年的教学经历,有的甚至直接引用了“业务骨干”、“好的人才”等词语。但是,当消费者真正询问起老师的情况时,却又被培训机构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。  

  尽管在各种宣传材料上商家都将“在职一线教师授课”、“省市重点学校老师授课”等内容放在显著位置,但真正遇到询问,都是闪烁其词。根据广告宣传单,记者拨打了两家教育培训机构的电话,询问任课老师的情况,接待人员都说是济南市各个学校的现任代课老师。当再仔细询问老师的姓名和在学校教学、代课的情况时,这位接待人员警觉地不再透露任何消息。  

  教育加盟培训机构有义务将教师的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,提高/增加消费者的知情权,才能够使其正确地运用选择权,以实现公平交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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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教育机构加盟吧教育机构加盟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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